通知公告
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
管理员2024-03-061723
各位教职工:
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,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于2024年3月1日开始,为确保教职员工能顺利办理汇算,现进行以下提示:
一、办理时间
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
(3月1日起,2023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开始。纳税人如需在3月1日至20日之间办理汇算,可在2月21至3月20日(每日6:00-22:00)通过个税APP预约。3月21日至6月30日,纳税人无需预约,可以随时办理)
二、办理方式
通过“个人所得税”APP办理
三、其他事项
更多内容详见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发布文章:
附件1: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》
附件2:一组图了解:2023个税年度汇算怎么办
https://fgk.chinatax.gov.cn/zcfgk/c100016/c5221173/content.html
财务资产处
2024年3月6日